复试是研究生入学考试的一个重要环节,其目的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实际能力,选拔真正具有培养潜力的合格生源。为切实做好复试工作,把好新生入学质量关,根据教育部和华中科技大学有关文件的精神,我院对博士生招生复试工作制订如下工作细则。
一、复试机构
学院成立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个复试和录取工作进行统一领导。
学院成立招生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检查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
本院成立复试小组。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该考生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的工作职责为:确定复试的具体内容,负责命题、进行面试及评定复试成绩,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录取的意见。
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略
招生监察小组:略
复试小组:略
复试工作人员培训会时间:略
二、参加复试的基本要求及名单确定
报考专业: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轮机工程。
达到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复试分数线(详见华中大研招网)。
复试对象:2018年公开招考初试上线生。
三、招生指标及比例
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 8人
轮机工程 1人
其中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硕博连读生指标5人,公开招考生指标3人;轮机工程硕博连读生指标1人,公开招考生指标0人。
三、复试工作进度:
5月11日(周五):上午8:30-11:30,复试考生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本科及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硕士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及复印件(存档备查),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盖章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材料、专家推荐信2份,在船海学院办公楼(东2楼新楼202室)院办公室报到,缴纳复试费100元。在复试前进行复试综合测评,综合测评网址:http://gszs.hust.edu.cn/info/1121/2050.htm
开通时间5月8日(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5月12日(周六):下午2:30,考生在东九D108教室,参加英语听说测试;专业面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综合测试。
5月14日(周一):公示初录名单;学生签定录取协议书及博士录取承诺书。复试结果公布10个工作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四、复试的内容及形式
复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具体包括专业课程面试、综合素质和能力考察、外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内容。
1.专业面试
主要考核考生的基础知识及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相关技能及综合应用知识的能力、思维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综合归纳能力、综合印象及相关业绩、基本政治态度及道德品质。
考生必须严谨求实地填写并提交《华中科技大学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准备15分钟左右的PPT文稿并报告研究计划,用英语归纳研究计划的主要内容,并回答老师的提问。研究计划包括拟开展课题的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的目的及意义、课题研究的主要内容,主要技术思路及重要观点,已有工作基础等。
2.英语听说测试
1)主考教师就考生背景提问,考生作简要回答; 2)针对某一话题,主考教师与考生进行交谈; 3)考生听一段录音后,回答相关问题。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专业面试由复试小组成员按百分制计分,取平均数,然后按80%折算,外语口试由复试小组成员按百分制计分,取平均数,然后按20%折算。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生的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组成,即总成绩=0.5×初试成绩/3+0.5×复试总成绩。
六、体检
5月11日下午到校医院体检,体检费(70元/人)由考生自理,体检表需贴一寸近期标准照片一张。体检后,医院统一将体检表交我院。请在体检表上写清楚复试的院系代码(140)及名称(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七、录取
由导师根据学院分配的招生指标,依据总成绩确定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合格,即<60分者,不予录取;未参加体检者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报学院、学校批准。
八、信息公示
有关复试的相关信息将在我院学院主页研究生栏目公示。若考生对复试结果有异议,请联系学院相关部门。
咨询电话:027-87543258 徐老师
申诉电话:027-87542767 谢书记(18971693739)
九、其他事宜
1. 复试费用按照100元/人收取。考生复试报到时由学院收取,若考生需要发票,统计后到财务处统一开具。
2. 所有参加复试的教师和考生均须携带二代身份证,按照规定要求在指定楼栋或教室入口刷卡入场。
3. 相关表格请在华中大研究生院招生信息网,资源下载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