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流退出
根据学校要求,启明实验班学生在本科阶段凡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原则上须退出启明实验班:
(1)累计2门必修课程考试初修不及格;
(2)考核期内加权平均成绩低于80分且加权平均成绩未进入全年级本专业排名前50%;
(3)学年综合素质评价“不合格”;
(4)因各种原因受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
(5)因身心状况不能坚持在启明实验班继续学习;
(6)自愿申请退出。
在本科三年级及以上阶段退出学生可选择继续留在原启明实验班,但不再具有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
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一)综合素质评价的构成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成绩(含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科研训练、创新能力、导师评价等。考核模块中学业成绩占比为70%;思想品德占比10%、科研训练及创新能力占比10%、导师评价占比10%。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分优、良、中、合格、不合格五个等级。
(二)考核办法
学业成绩考核内容为:已完成学习的课程平均成绩。课程平均成绩直接采信校本科生院公布的考试成绩。
思想品德考核内容为:政治素养、道德品质、集体意识和社会责任。考核方式:学生自评(20%)、班级民主测评(30%)、辅导员与班主任评价(50%)。
科研训练与创新能力考核内容为:科创项目参与、科创成果产出、学科竞赛表现、学术交流实践。考核方式:组织学生答辩,评审小组打分,其中材料分占比50%,答辩分占比50%。
导师评价考核内容为:学生平时表现、集体活动参与度、课程学习、科研与竞赛实践。考核方式:导师根据学生情况,分别给予评分。
(三)具体安排
拟定于9月15日晚上18:30,韵苑学生活动中心班团活动室,进行船舶与海洋工程(智慧船海工程启明实验班)202501班综合素质评价考核,具体流程如下:
(1)学生就科研训练与创新能力考核内容进行答辩,评审小组根据答辩内容给出材料分、答辩分;
(2)学生就思想品德考核内容进行评价,填写《思想品德考核打分表》并签字确认。其中给自己的分数为学生自评分,给班级其他同学的分数(去掉最高最低分取平均值)为班级民主测评分;
(3)思想品德考核中辅导员与班主任评价分数、导师评价考核分数另行组织评分。
(四)结果应用
按照上述各项考核内容加权平均后,平均分在90(含)以上的评价等级为优秀;平均分在80(含)-90(不含)的评价等级为良好;平均分在70(含)-80(不含)的评价等级为中等;平均分在60(含)-70(不含)的评价等级为合格;平均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附:启明实验班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认定
本科四年级初,符合学校关于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相关规定及以下全部条件的学生,通过学院研究生推免资格考核后,可获得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
1.前三学年综合素质评价均达到中等及以上;
2.前三学年加权成绩达到80分以上,或位列同年级本专业前50%;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或作为核心成员(排名前3)完成一项校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训练项目;
(2)以第一负责人身份在校级及以上专业相关学科竞赛或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奖;
(3)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一篇学术论文;
(4)以第一完成人身份获得一项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或软件著作权;
(5)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获批校级及以上本科生自然科学创新基金;
(6)取得经学院认定的其他创新创业成果。
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与流程依照学校当年政策执行。考核未通过者,可留班学习,继续完成本科阶段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