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校有关工作规定,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组织材料审核专家小组对符合报考条件、提交材料完整的考生进行材料审核。按照教育背景和学习成绩、科研实践经历和硕士学位论文、科研成果和获奖、研究计划等几个方面,评定材料审核成绩。
现公示确定进入综合能力考核的考生名单,详见附表。
复试细则见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公示时间:4月20日-4月24日
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
监察组联系人:李老师电话:87542709(办公时间)
邮箱:lzm@hust.edu.cn
复试时间定于4月26日采取线下方式进行(详见学校研招网)。复试地点及分组在学院网站更新通知,请考生关注。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202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