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学院发展需要,进一步提高学院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充分发挥我院各系在推进专业建设、教学改革管理与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的重要职能,经学院党委会及党政会议研究决定,开展船海系主任、院长助理及教学实验中心主任等空缺岗位的院内选聘工作。根据《华中科技大学二级单位及机关部门内设实体机构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校党[2021]81号文),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从严治党、党管干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民主集中,努力选拔出高素质的教职工担任,为学院各项事业的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岗位设置
船海系主任1名、院长助理1名、教学实验中心主任1名
三、选聘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遵纪守法,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服务意识,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为人正派、顾全大局、团结同志,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3、具有较强的教学和科学研究能力,具有与履行职责相符的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富有进取和创新精神。
5、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身心健康。
四、选聘工作程序
1、确定考察对象。10月20日,学院召开了党委会及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朱翔同志为船海系主任考察对象,范葳同志为院长助理考察对象,冯大奎同志为教学实验中心主任考察对象。
2、民主谈话。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征求教师代表意见。
3、资格审查。学院党委对被推荐人进行资格和条件审查。
4、公示聘任。根据遴选考察情况,学院党委及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拟任人选,报校党委组织部初审后院内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聘任。
选聘工作有关事宜,由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7-87543158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党委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