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硕博连读、临床转博管理办法》校研〔2020〕12号的相关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管理,提高培养质量,特制定本选拔工作细则。
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及选拔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硕博连读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个选拔工作进行统一领导。成立选拔小组,负责确定选拔工作的具体内容,进行面试及评定成绩,写出评语并提出是否录取的建议意见。凡属考生直系亲属者,不得参与该考生的选拔工作。
二、招生计划
学院的招生指标以研究生院下拨指标为准。按船舶与海洋工程-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方向和船舶与海洋工程-轮机工程方向进行分配,全部用于统筹招收硕博连读生和“申请-考核”制考生。其中,采用申请考核制招生指标不小于总招生指标的 10%,采用硕博连读方式招生指标不小于 60%。
三、参加选拔的基本要求及名单的确定
本校在读二年级(第二学年秋季学期)及以上年级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合格,课程学分已满足学校和学院对硕士生毕业的相应要求,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还必须在进入博士阶段前完成1年的专业实践,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及素养的优秀硕士生可申请硕博连读,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提交课程成绩单、专家推荐信及其他相关材料至学院研究生教务。依据研究方向选定导师,同时,导师确认如果有指标愿意录取其攻读博士。如果有多名申请者申请同一个导师,依据学院每名导师每年招收的全日制学术博士不超过 1 名,尊重导师的学术权力,由导师依据课题需要确定一名申请者进入综合能力考核。
四、综合能力考核的形式和内容
学院通过综合能力考核进行硕博连读生资格选拔。
时间: 2021年1月6日。 地点:新东二楼二楼会议室
综合能力考核总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1.考生自述环节
考生应采用 PPT 汇报,汇报时长 10 分钟。汇报内容至少包括:个人本科学习期间学习情况;硕士期间学习、科研及取得的成果情况;博士期间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及研究计划等。主要考核考生基础理论知识,综合运用相关学科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科研潜质。
2.面试提问环节
考核专家针对考生 PPT 汇报内容、基础和专业知识提问及讨论,时长不少于 15 分钟。
3.英语听说考核
英语自我介绍个人情况、目前取得的相关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及证明英语水平的资料,考核专家英语交流,时长 5 分钟。
四、综合能力考核成绩
综合能力考核满分为 100 分,其中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满分为 20分,基础理论考核为 30 分,专业素质和科研能力为 50 分。低于 60分为综合考核不合格。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及录取原则总成绩由平时成绩和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加权计算。
总成绩=0.6×平时成绩+0.4×综合考核成绩
平时成绩为报名截止日期为止,已修研究生学位课程加权成绩。
考核结束后 2 天内,将按船舶与海洋结构物设计制造方向和轮机工程方向对总成绩进行排序,如总成绩相同,则分别按平时成绩、综合考核成绩排序。
总成绩公示时间为3 个工作日,公示网站为 http://ch.hust.edu.cn/
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监督和申诉。
电话: 189-7169-3739 联系人: 谢老师
邮箱:xieyuxiang@hust.edu.cn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学院将组织会议对考生申请材料、考核成绩、思政考核情况、拟报考导师计划等情况进行全面审议,并做出拟录取决定。综合考核不合格、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拟录取结果上报研究生院统一进行公示。
六、选拔工作进度安排
1 月 5 日前:符合条件的研究生提出申请。报考导师确定后,不能更改。
1 月 6 日: 按报名情况进行安排综合能力考核时间。
1 月 7 日: 学院公示推荐名单;3 日内接受考生申诉。
1 月 10 日前: 上报推荐名单。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2020.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