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21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以及《华中科技大学推荐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奖励细则》(校教[2018]15号)精神,结合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以下简称船海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船海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
一、推免生推荐条件
1. 我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
2. 加权平均成绩居本年级或专业排名的前50%;
3. 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
4. 修读本专业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5.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6. 原则上应为不计划本科毕业后赴国(境)外留学的学生。
二、推免生名额的分配
学校下达的学院推免研究生总人数为31名(其中面上分配18名,卓越班10名;双万计划奖励2名,升学奖励1名),考虑各专业的学生人数及各专业的具体情况,确定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卓越班推免生人数为11人,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平行班推免生人数为14人,轮机工程专业推免生人数为6人。
三、关系回避原则
学院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参加推免招生的应主动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报备。
四、推免生的推荐考核
1. 推免组织机构
船海学院成立推免领导小组、监察小组、工作小组、思想品德考核小组、专家审核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制订船海学院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实施办法、奖励细则。
监察小组负责监督学院推免各环节工作。
工作小组负责落实推免工作。
思想品德考核小组负责所有推免生的思想品德考核。
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审核鉴定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竞赛奖项及内容,在必要情况下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
各考核小组组成如下。
领导小组
组长:王作红、解德
副组长:李天匀、谢宇翔
组员:李威、唐国元、朱翔、吴军
监察小组
组长:向先波
组员:肖宇晨、范葳
工作小组
组长:李天匀、谢宇翔
组员:袁华、余祖耀、李伟伟、卢慧
思想品德考核小组
组长:谢宇翔
组员:曹金梅、李伟伟
专家审核小组
组长:李威
组员:唐国元、朱翔、吴军、余祖耀、刘加一
2.推免生的综合成绩组成
推免生的综合成绩由学生加权平均成绩和奖励分组成。
加权平均成绩按前三年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重修前课程成绩计算(百分制)。
奖励分按《华中科技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推荐本科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奖励细则》(2019年11月制定)计算,上限分为5分。
3.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
五、推免生名单的产生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各专业的推免生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以加权平均成绩高者优先;综合成绩与加权平均成绩均相同时,以奖励分高者优先。
如有放弃者,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专业排序依次递补。
六、其它
1. 本办法由船海学院2021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 推免生名单将在船海学院网站公示。
3. 推免信息咨询:87543258(卢老师)。
4. 信访以及申诉:87542709(李老师)。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
2020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