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我校2019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2019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管理办法。
一、推免生的必备推荐条件
1.我院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
2.加权平均成绩居本年级或专业排名的前50%;
3.通过国家大学外语四级考试;
4.修读本专业必修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5.无任何违纪处分记录;
6.在同等条件下,在校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及到国际组织实习的学生优先。
二、推免生名额的分配
学校下发的推免研究生总人数为46名(其中面上分配27名,卓越班10名,本科评估优良奖励3名,升学奖励6名),考虑各专业的学生人数及学校2014年本科专业评估的具体情况,确定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卓越班的推免生人数为11人,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普通班的推免生人数为24人,轮机工程专业的推免生人数为11人。
三、进入考核阶段的推免生名单的产生办法
各专业根据学生的加权平均成绩,按推免生人数的1.5倍选出进入推荐考核阶段的推免生名单。
四、推免生的推荐考核
1.推免生均应参加推荐考核
学院成立1个思想品德考核小组和3个专业能力考核小组。思想品德考核小组负责所有推免生的思想品德考核,专业能力考核1组负责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普通班推免生的专业能力考核,专业能力考核2组负责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卓越工程师班推免生的专业能力考核,专业能力考核3组负责轮机工程专业推免生的专业能力考核。各考核小组组成如下,
思想品德考核小组成员:
组长:谢宇翔
组员:尹志男、曹金梅
专业能力考核1组成员:
组长:李天匀
组员:由不低于4名的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的教授、副教授组成。
专业能力考核2组成员:
组长:李威
组员:由不低于4名的船舶与海洋工程专业的教授、副教授组成。
专业能力考核3组成员:
组长:徐国华
组员:由不低于4名的轮机工程专业的教授、副教授组成。
2.推免生的综合成绩由学生平时成绩和考核成绩组成
平时成绩由前三年必修课及专业选修课的历年加权平均成绩(百分制)和校教【2011】40号文“关于公布《华中科技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奖励细则》的通知”中所列奖励加分组成,历年加权平均成绩均统一按照重修前课程成绩计算并排名。综合成绩中,平时成绩占90%,考核成绩占10%。
3.考核的具体内容为专业课程的相关理论知识及科研实践,评判推免生的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素质能力。
4.思想品德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录取。
五、推免生名单的产生办法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各专业的推免生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以加权平均成绩高者优先;综合成绩与加权平均成绩均相同时,以考核科目(限计入加权计算成绩的考核科目)高者优先。
六、其它
1.满足校教【2011】40号文规定的破格条件的学生,于9月11日前向学院提交申请及有关成果、奖励证明原件等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本办法由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2019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