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2014级2015级和2016级博士生:
根据《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校研[2014]11号)的文件精神,现开展2014级、2015级和2016级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无固定工资收入且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
(三)强军计划、少骨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研究生;
(四)按照《华中科技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办法》办理注册手续,具有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的在校研究生,且符合申请年限要求。
(五)截止到申请时,无挂科和处分。
二、奖学金种类及指标说明
博士学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0元/年/生(一等奖学金)。
三、评定办法
1、申请者认真填写《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附件一)(此表需正反打印,由院系签字盖章后要存入学生个人档案)交给院系,研究生应对自己的表现进行认真总结自评,详实填写。于2016年9月30日下午3点之前,交给各个年级的博士班长(2014级班长龚志雄,2015级班长张启凡,2016级班长聂睿),班长收齐后交研工组。逾期不申请为自动放弃评选学业奖学金资格。
2、在评定结束之后,每位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的研究生,需要确认签订《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资助协议》,学业奖学金资助方可生效,否则将视为无效。(此项在评定结束之后,在班长处领取纸质版材料)。
3、若有疑问或不确定的地方,请电话联系辅导员黄满:18064081028。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研究生工作组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