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中科技大学本科生先进个人评选及奖学金评定办法》(以下简称《评选办法》),24年9月入选创新实验班的同学在现院系参评、24年底转专业的同学回原院系参评,评定的新生奖学金级指标如下:
1.新生学习优秀奖学金每人400元,15人;
2.新生自强奖学金每人400元,15人;
3.新生文体奖学金每人400元,15人;
4.新生社会公益奖学金每人400元,15人。
根据《评定办法》,获得任何一项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2.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
3.增强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4.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
5.积极锻炼身体,增进身心健康,提高个人修养,培养审美情趣;
6.爱校荣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具备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奉献精神,积极参与学校、学院和班级建设;
7.当学年度所有必修课和限选课程无不及格记录;
8.每人最多获得两项新生奖学金。
各单项奖学金评选要求:
学习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态度端正、学业表现优异的本科生,参评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学年成绩排名达班级前25%;
2.课程设计(论文)、实习、实验课考核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3.积极参与班级学风建设工作,参与组织学业发展和学术交流活动,积极发挥朋辈帮扶作用。
自强奖学金用于奖励自强自立、奋发进取的本科生,参评需满足以下条件:
1.本学年成绩排名达班级前50%;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院系、班级组织的各类集体活动;
3.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奋勇拼搏,通过个人努力克服各种现实困难,在学生群体中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文体活动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文化体育艺术方面有突出动的本科生,参评需满足以下条件:
1.积极组织并参与院系级及以上各类文艺、体育活动2次及以上;
2.在省部级及以上文体活动或比赛中获奖的个人或集体项目主力成员:在校级文体活动或比赛中获得个人前六名,集体项目前三名;在院系级文体活动或比赛中获得个人前三名,集体项目第一名。
社会公益奖学金用于奖励在社会公益方面有突出表现的本科生,参评需满足以下条件:
1.自发长期坚持某项公益活动;
2.积极参加校内外各项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认真负责、表现良好;
3.热心社会公益事业,担任公益活动的组织者,取得良好效果;
4.二课系统志愿服务时长达10小时以上。
评选办法:
1.申请人着重围绕参评条件撰写申请理由,填写附件2:船海学院新生奖学金申请表,于4月7日前交给班级资助委员(转专业学生回原院系参评时需附加提交带教务公章的成绩单)。
2.学院奖学金评定委员会于4月10日前召开评审会议,审核报名材料。
3.各班级于4月20日前召开班会,审核无误的报名人员开展5分钟评审答辩。
各奖学金评选评分由加权分数与答辩得分构成:综合得分=加权分数*0.7+答辩得分*0.3。
其中答辩得分满分100分,由各班组织召开班会,参选人陈述申请理由,不记名投票,具体分值构成为:得票数/投票数*100;
材料提交:
4月21日前,各班资助委员统计填写附件1:华中科技大学船海学院2025年春季学期一年级本科生奖学金拟获评名单,各班资助委员将“获评名单”汇总,经研班审核把关后,发年级资助助理李佳澎汇总;
4月22日前,获评学生本人务必在学生工作综合管理系统中提交对应奖项申请,网址http://xgxt.hust.edu.cn/xg/index。